分红险遭遇史上最严“限高令”  ,最多46家寿险公司未失自主权

“分红险,谜一样的存在” 。这是支出者因分红险不透明和不确定的分红而产生的感觉 。

但这边厢,不少寿险公司为争夺客户而“内卷式”竞相提高分红率。

分红险遭遇史上最严“限高令”,最多46家寿险公司未失自主权

史上最严分红险“限高令”近日正式出台,众汇外汇平台可靠吗力遏此股风气。2025年6月18日 ,政府金融监督运维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下发《关于分红险分红水平监管意见的函》(下称《意见函》),要求各保险公司审慎确定各产品年度分红水平 ,对分红险分红水平“限高” ,避免分红水平进行“内卷式”竞争,以此提高分红保险可连续经营水平 。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发现,无独有偶,香港也几乎同步祭出了分红险“限高令”  。7月1日起 ,香港所有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均需遵循香港保监局发布的《分红保单利益演示利率上限指引》(下称《指引》),对香港分红险演示利率进行“限高” ,港元和非港元(包括美元)分红保单演示利率(预期收入率)分别不得超过6%和6.5% 。

中国内地此次为何对分红险实行“限高令”?如何限高 ?现存75家寿险公司中 ,多少家公司将受限?它将对分红险业务乃至保险领域有何作用?如何保护支出者合法权益?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在汇总60家寿险公司分红险的根本上 ,访谈多名业内学者 。调研发现 ,此次新规意在防止“高息内卷” ,而设定分红上限是各国通行做法。与此并且,新规采用分级运维方法 ,将有效避免“一刀切”,促进优胜劣汰  。

分红承诺不是画饼

何为分红险 ?这是一种兼具保养和理财双重属性的保险产品 。在保养的根本上,AVA爱华外汇官网投保人有机会复制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 ,获得红利分配。众汇外汇开户

其收入由保证收入和浮动收入两部分组成。保证收入,即固定返还部分;浮动收入,是保险公司根据分红险产品的业务经营状况  ,每年实际派发的红利 。按照派发红利的方法 ,可以分为增额红利(也被称作“英式分红”)和现金红利(也被称作“美式分红”) 。后者在中国大陆地区较为常见。

正因分红险具备上述特性 ,在利率连续走低的大根源下 ,寿险公司纷纷将转型分红险视为减轻“利差损”风险的方针举措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发现  ,多家寿险公司高层今年在业绩发布会或股东大会等场合宣称提高分红险产品占比  ,将此视作方针性产品。但2025年一季度上市险企披露业绩呈现,转型并非易事,在多重因素作用下,寿险公司一季度新单保费小幅下滑 ,由此引发各公司对分红险市场更加激烈的争夺。

《意见函》此时落地 ,是否意味着监管部门对防范长期利差损风险的深谋远虑和对分红险非保证收入的审慎关切? 

一位曾在香港保险公司从业现任职于一家保险技术公司的保险精算师对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称 ,过去各保险公司在分红险是否分红及分红多少方面有很强的自主权 。在竞相转型分红险的集体行为中 ,有可能引发“高息内卷” 。与此并且 ,分红险条款较为复杂 ,保险营销员为争抢客户 ,过度承诺或演示预期收入率过高等销售误导状况时有发生 。这不仅损害支出者对分红险的信心,亦提升保险公司经营风险 。毕竟销售时的众汇外汇分红承诺不能只是一个“画饼”。

事实上,法规在2024年已曾对分红险分红水平进行“限高”。2024年3月25日,监管部门以界面指导方法要求部分中小险企万能险结算利率上限回落至3.3% ,而大型险企的结算利率上限进一步回落至3.1%。并且,分红险的分红水平也要参照万能险落实 。

新规如何对分红“限高”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注意到,《意见函》公布了决定保险公司分红水平上限的六类情形(见图) 。该精算师对此表示  ,这体现了监管对连续低利率生态下“防内卷”式竞争的清晰态度 。按照《意见函》要求,人身保险业过去3年平均财务理财收入率(3.20%)成为拟分红水平对应的理财收入率“指导线” 。财务收入率也被称作平均理财收入率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 、上海市保险学会副会长郭振华在接受南方周末新金融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认为,上述六种情形都可能提升保险公司亏损,降低保险公司偿付水平和财务平稳性。在当前的市场生态下 ,需要充分论证和审定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技术实验室主任陈辉接受南方周末新金融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也称 ,限定六种情形是为了避免寿险公司提高演示利率的恶性竞争。 

上述精算师进一步说明称 ,对分红险收入上限做出约束,相当于给不具备分红水平的保险公司戴上“紧箍” 。监管部门亦通过此举传递出三个数据:一是收入必须匹配水平 ,将分红与历史业绩挂钩。二是风险必须管控 ,严禁透支资本金支付红利;三是分类分级运维 ,优胜劣汰 。

至少29家公司受限

若严格遵循新规 ,哪些寿险公司分红水平最高?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汇总2025年一季度偿付水平达标的60家寿险公司发现,仅有8家寿险公司过去3年平均财务理财收入率低于过去3年平均综合理财收入率 。二者区别主要在于 ,前者只反映实际实现的收入,不思考未实现的潜在收入或损失 ,后者更整体地反映保险公司的理财表现 ,包括潜在的资本增值或减值。

换言之,财务理财收入率较高时 ,分红险账户的实际分红水平更强 。而综合理财收入率较高时,分红险账户的潜在收入可能更高 ,但实际分红还需思考未实现收入的平稳性。

进一步汇总研究发现,近3年平均财务理财收入率不低于3.2%的寿险公司共有46家 。这意味着 ,仅对照这”一种情形” ,46家寿险公司可不受制于“限高令”  ,拥有较高分红水平自主决定权 。但在《意见函》条例的”六种情形“中,监管机构对寿险公司的评级也是作用后者分红水平的关键因素。由于监管评级实行时间尚不足5个月 ,具体评级结论暂未公示 。而根据《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偿付水平所占权重为15% ,与公司治理所占权重并列最高。在将风险评级作为参照标准的现状下,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汇总发现 ,近两次风险评级中有一次达到A级的寿险公司仅有23家 。

“限高令”落地之后  ,有分红水平的保险公司的分红现状会怎样变动?

上述精算师对南方周末新金融究中心研究员称,《意见函》边际放松使分红收入率摆脱了2024年“一刀切”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分红实现率。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发现 ,据不完全汇总,截至目前,平安人寿、新华人寿 、瑞泰人寿 、德华安顾人寿、恒安标准人寿等寿险公司公布红利实现率。以平安人寿为例,该公司一款分红型终身寿险上期分红实现率为35.7%,而新近公布的分红实现率为50% 。

分红实现率分布区间将更广。以新华人寿为例 ,在披露分红实现率的21款分红型保险产品中,7款产品红利实现率超过100% ,最高达122%;其余14款产品的红利实现率在55%至90%区间。

对于保单持有人而言,红利实现率越高是否意味着实际分红多?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发现,保单持有人获得的收入取决于保单预定利益  、红利演示金额和红利实现率的综合表现,因此红利实现率高并不一定意味着实际分红多。

事实上  ,红利实现率指分红险产品实际派发的红利金额与销售时红利演示金额的比值,用于反映寿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非保证保单利益的实现现状。因此 ,当保单预定利率较高、红利演示金额较高时 ,即便分红实现率相对较低,保单持有人同样可以获得相对可观的收入 。 反之,当保单预定利率较低 、红利演示金额较低时 ,即便分红实现率相对较高 ,保单持有人可获得收入亦不高 。

对寿险公司而言,长期来看 ,红利实现率应保持在合理的区间。如果红利实现率过高 ,短期内虽然能吸引支出者,但可能使将来分红的连续性和平稳性受到作用。相反  ,红利实现率过低 ,则可能引发实际分红与红利演示之间出现较大偏差 ,损害支出者权益,引发退保风险。

小公司或面临更大压力

限高令落地之后 ,哪些寿险公司在分红险领域更有竞争力?

中泰证券葛玉翔等在研报中称,根据过去三年平均财务理财收入率表现历史来看,中大型寿险公司或将受益。他说明称,《意见函》边际放松 ,部分具有较高理财收入历史的头部公司新近一期保单年度分红水平同比改良。该变更类似存量负债“重定价”,相比预定利率“不追溯存量保单合同” ,对负债成本压降作用较大 。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还发现 ,海通证券 、东海证券 、华创证券等研究报告均认为,此次法规利好大型寿险公司。郭振华和陈辉也持相同观点 。

郭振华认为 ,当前正是整个寿险业从以固定利率产品为主向浮动收入的分红险转型的关键时期 。在缺乏客户认可和销售水平的现状下,不少公司很可能又会走向费用竞争,采用高分红获取业务 。这很可能给领域带来新增亏损 ,降低领域财务稳健性,降低领域穿越市场利率下行时期的水平。

陈辉补充称 ,《意见函》延续分类分级监运维念  ,有助于避免恶性竞争  ,但这些法规更多利好大公司。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发现,2025年上半年 ,寿险公司推出分红险产品速度明显加快。中国保险业协会数据呈现 ,截至2025年7月1日,寿险公司共推出456款人寿保险产品和329款年金保险产品 ,二者合计785款 ,其中分红险259款 ,占比超过33%。而2024年全年在售分红险产品仅有348款 。

 

从国际经验看 ,在低利率生态下,推动分红险是应对“利差损”的不二法门。原因在于分红型的预定利率相对较低 ,且其收入架构为“保底+浮动”  ,能够有效降低保险公司的负债资金成本,减轻“利差损”风险 。

但从目前来看 ,分红险短时间难回“C位” 。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期间,我国寿险业保费同比下降1.4% ,为近十年少有状况。(详见:《“开门红”罕见降温,寿险业转型前路何在 ?》)这意味着 ,分红险产品类别占比高,但保费占比未同步提高  。

陈辉称,近年来,监管部门积极引导领域推动浮动收入型产品,如万能险 、分红险,希望寿险公司为客户供给“低保证利率+浮动型收入+高保养和附加服务”的产品体系。但《意见函》在抑制分红险推动中的不良因素时,亦有可能引发寿险保费增速下降 。

处于劣势的中小寿险公司该如何应对 ?郭振华认为 ,相对大型公司,中小公司更可能利用低价竞争或高分红手段获取业务。《意见函》对可能的低价竞争进行了规范。中小公司因此将会面临更大的销售压力 。他提议,中小寿险公司可能的方针有三种 :一是提高和苦练分红险销售水平;二是在资产端尽量提高收入水平进而提高分红水平;三是同步开发和销售更偏保养的保险产品 ,如中高端医疗险、杠杆性寿险等,避免在分红险上过度费用竞争 。

“限高令”国际通行

事实上 ,从全球视角监测,资产负债联动是全球寿险业减轻利差损风险的方针举措。推动浮动型产品是必然动向,只是各个政府和地区的主流险种有一定差异。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发现 ,全球市场主流浮动收入型产品主要包括分红险、利变型或指数型(类似中国万能险)和变额型(类似中国投连险) 。美国、日本、韩国以类万能险和投连险为主 ,而在中国香港地区分红险是主流。

在转型浮动收入型产品流程中 ,推出“限高令”是国际通行做法。与之配套的措施有设立预定利率动态变更机制、要求提升风险准备金、优化理财组合、推动保养型产品 、增强透明度要求等等 。

对比发达市场寿险业可以发现,中国香港在市场生态与居民偏好上与内地更为接近 ,浮动收入型产品均以分红险为主。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发现 ,分红险在内地已存在25年。(详见 :《“开门红”罕见降温 ,寿险业转型前路何在?》)

在25年间,监管机构对于分红险的监管始终秉持着审慎的态度。通过一系列资料 ,形成限制保单预定利率、标准化分红演示水平、透明化红利实现率等法规体系,以应对分红险市场的推动和变动 ,预防分红险市场竞争乱象和虚假宣传引发大规模退保事情的发生 。

 

香港分红险以分红型终身寿险为主 ,其次是储蓄寿险和年金。内地也同样如此。不同之处在于,香港的分红型终身寿险产品作用丰富,比如拥护多币种、保单可分拆 、无限更改被保险人 、附带医疗险作用等,而内地产品作用相对单一 。

从收入率角度看,香港的分红险收入率远高于内地 。事实上,二者的理财资产架构类似,均以固定收入类资产为主 ,但得益于相对宽松的监管和法律生态 ,香港保险公司可以便捷地进行全球资产配置 ,浮动收入部分相对空间较大,并且也要承担汇率风险。

若从支出者角度而言 ,在长期低利率生态下,居民理财理财偏好从“保养+高利率储蓄”转向“保养+理财+低保底”是大势所趋 。而分红险可以满足客户“保养+理财”的双重需求 。

但在实际运营和销售宣传中,销售人员往往通过演示较高的红利分配水平吸引支出者投保,而较少提及保险合同长久期中红利分配的波动性 ,更甚少重申分红险的保养属性 。

陈辉甚至表示 ,“分红险,谜一样的存在”。这是支出者对分红险的普遍感觉 。主要原因就在于分红险不是独立账户运作,没有类似基金经理的“分红精算师”的监督 ,引发分红险透明度和公平性成为最大的难题。

如何提高支出者获得感 ,保养支出者合法权益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综合三位受访对象观点,倡导三点提议:一是寿险公司应通过合理的资金运用提高分红险的红利实现率 ,并通过运用分红险特别储备账户来平滑整个保险周期的分红表现 ,确保分红的平稳性和可预测性。

二是寿险公司应重申分红险“保险姓保”的原则和理财分红的波动性 ,摒弃一味地“炒停售”和过度运用降息来刺激保险支出的做法 。销售人员应注重引导支出者了解保险的本质 ,正确看待分红收入并变更预期  。在销售流程中,应充分提示保险产品的风险和收入特性,帮助支出者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财务方向,选择合适产品。

三是强化支出者教育 。支出者在选择分红险时 ,应认识到保险产品的主要作用是供给风险保养,而非追求高收入;在评估保险产品时,支出者应综合思考保养规模 、保费负担 、分红潜力等因素 ,而不是单纯地被宣传的高收入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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